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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与济宁高新区成功签订传染病定点医疗服务协议

发布日期:2023-05-30 点击量: 作者: 来源: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

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与济宁高新区成功签订传染病定点医疗服务协议

5月30日,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与济宁高新区成功签订了结核病、艾滋病、肝炎等传染病定点医疗服务协议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副局长张林亭、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疾控中心副主任刘杰、济宁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防科科长徐晓慧、结防科科长马蕾、艾防科科长张家乐出席会议,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党委书记侯春生、院长刘仍强、副院长吕开雪、吴福仓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与济宁高新区成功签订传染病定点医疗服务协议

签约仪式上,医院党委书记侯春生致辞,对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张林亭副局长一行表示欢迎。他介绍了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的基本情况,表示济宁高新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科创新型产业集群区、科技创业孵化区、省大数据产业聚集区及省科技金融试点区,常住人口多,流动人员大,医疗服务技术设施齐全。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与济宁高新区建立传染病定点医疗服务体系,必将极大地促进双方在医疗技术、服务层次和管理技术水平等方面全方位的提升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在建院70周年之际,将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医防融合”原则,与济宁市高新区建立健全长效合作机制,在传染病防治诊疗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做好传染病患者的归口管理及医疗服务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传染病定点医疗医院诊治传染病的优势,确保为救治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与济宁高新区成功签订传染病定点医疗服务协议

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副局长张林亭发表讲话。表示济宁高新区与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就结核病、艾滋病、肝炎等传染病定点医疗服务进行合作,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双方的合作,不仅给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带来了发展契机,也为济宁高新区群众的健康带来了福音。希望双方抓住机遇,科学谋划通力协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签约为新起点,共同提升传染性疾病医疗服务综合实力,为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与济宁高新区成功签订传染病定点医疗服务协议

此次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与济宁高新区传染病定点医疗服务的建立,不仅续写双方精诚合作的新篇章,也有利于深度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共享,促进济宁市传染病防治事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