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介绍

医疗保险部

科室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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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部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主持医疗保险部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制定医保管理措施,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建立医保管理网络,贯彻落实相关的医保规章制度。

(三)负责定期对医保业务和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协调、考核、监督,对门诊处方量、出院病历、出入院标准掌握以及出院带药情况进行定期的自查、抽查、考核、监测和分析。

(四)规范医疗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负责与医保处、新农合办公室及其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工作协调。做好医保、新农合病人就医和住院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相关业务政策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五)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控制标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控制并降低住院药品占比、自费率占比,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将医疗保险各项考核指标纳入医院整体考核管理体系之中。

(六)负责医保、新农合和离退休住院病人的结算资料整理和报送工作。

(七)负责异地医保和离退休人员就医和住院的协调工作。

(八)做好医疗保险收费项目公示,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规范药品库、费用库的对照管理,规范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使用管理。

(九)严格执行医保规定,确保数据的准确及时传送和网络的正常通畅运行。

(十)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加强医院医保、信息、财务、物价部门与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和沟通。

(十一)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业务操作,正确理解、及时贯彻落实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医疗规范指导检查各部门医疗保险执行情况。

(十二)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