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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污水、废气、噪声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07 点击量: 作者:刘主任 来源:招标办

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污水、废气、噪声检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污水、废气、噪声检测项目

2、项目编号: ZZZB-2025-01-04

3、包组划分:1个包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污水、废气、噪声检测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招标人: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37-3601090

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则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蔚经理 联系电话:15263720536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具备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CMA检测资质,项目工程师具有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毕业证或医学检验资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查询);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报价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6日12时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sdzzzbwzl@163.com

四、供应商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件扫面件加盖公章发至邮箱)。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D区一楼会议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37-3601090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则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世纪东方大厦12楼

联系人:蔚经理 联系电话:15263720536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