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胸腔镜器械、开胸小切口切肺器械采购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HT-2021-CG-051
2、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胸腔镜器械、开胸小切口切肺器械采购项目
3、包组划分:2个包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胸腔镜器械、开胸小切口切肺器械采购项目,A包:胸腔镜器械(微创器械)包括:心房持针钳、胸腔组织钳(淋巴结钳)、胸腔组织钳、止血钳、胸腔组织镊、肺叶钳、心脏手术剪、胸腹吸引管、标准消毒盒;B包:开胸小切口切肺器械(介于微创和开胸手术)包括:分离钳(0度、15度、30度、45度、60度、70度、90度无损伤分离钳)、牵引钳(小号、大号无损伤游离钳)、止血钳(Z型特制止血钳)、打结钳(V型推结器)、胸腹吸引管(铲状吸引器)、胸腹吸引管(钩型吸引器)、胸腹吸引管(S型加长吸引器)、胸腔牵开器(羊角开胸器)、胸腔镊(精细无损伤镊子)、标准消毒盒,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项目预算额:A包:7.5万元;B包:4.5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生产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
生产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上资料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可为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外,其余均为原件。
代理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厂家授权书,以上资料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可为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和代理商公章(进口产品只需加盖代理商公章)外,其余均为原件。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二级及其以下代理商(进口产品代理商除外)在提供上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原件)的同时,还要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加盖上一级代理商公章)。进口产品的二级及其以下代理商在提供上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原件)的同时还要提供中国境内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中国境内总代理公章),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生产商如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不得再参与投标;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能独立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三、报名和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9日----2020年4月22日14时30分前到衡天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济宁市任城大道翠都国际A座22层)报名,报名时请提供如下资料:
生产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代理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厂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37-2042090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九米堌堆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衡天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汝壮 联系电话:0537-2489666 18953770013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翠都国际A座22楼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