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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09 点击量: 作者: 来源: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
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备案的通知》(济编办函〔2021〕10号),现将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控制〈肝病/性病……〉,提供防治保障。肝病、性病、其他传染病防治及咨询;相关肝病研究;健康教育”变更为“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等服务;承担研究、教学、公共卫生服务等;承担肝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防治及人才培养;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
特此公告。
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
2022年6月9日
上一条:关于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市第四人民医院)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市第四人民医院)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