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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召开物价工作协调会 

发布日期:2025-03-13 点击量: 作者: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医保局相关医疗收费项目自查自纠会议精神,优化诊疗流程,规范医疗行为,杜绝违规现象,近日,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组织召开了物价工作协调会。院长刘仍强及医院物价办、医保部、医教部、护理部、经信部、财务部、检验科等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副院长田丽主持会议。

刘仍强通报了市医保局来院调研督导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强调了自查自纠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要求医院医疗医技科室要以刮骨疗毒、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胆魄,以《数据筛查情况反馈报告》为根本遵循,结合各自工作,逐项比对核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物价办公室针对《数据筛查情况的反馈报告》,结合涉嫌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药品、串换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等违规问题,通过现场查看相关违规事项的详细条目,对照《关于印发济宁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4年版)的通知》等相关医疗收费文件要求,逐一进行了分析讨论。同时,医保部针对不同的违规事项,遵循依法依规、分级处置、闭环整改原则,分别标注立即停用、申诉、退费、溯源及咨询等详细记录,达到既要及时纠正问题,又要避免误判风险的目标和初衷。

刘仍强强调,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救命钱”,自查自纠工作是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保障医院合规运营的关键环节,是避免“跑冒滴漏”和提升医院公信力的必要抓手。各相关科室要以“主动规范”替代“被动整改”,通过自查自纠治理“跑冒滴漏”,达到既能规避违规风险,又能提升患者信任度,促进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田丽要求各相关科室要以这次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直面问题,主动整改,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实绩赢得广大患者的满意和信任。

此次物价工作协调会的召开,进一步提高了相关科室对物价工作的认识,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加强医院物价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