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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29 点击量: 作者: 来源: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
2021年11月22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发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设置省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区域中心的通知》(鲁卫应急字[2021]8号),我院通过省级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被定为全省9个省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区域中心之一。作为传染病专科医院能够担此大任获此殊荣,这是对我院能力的充分肯定,是在市委市政府、市卫健委领导下全体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中心干部职工将牢记初心使命,切实发挥好省级区域中心辐射引领作用,助推完善全省公共卫生体系,助力健康山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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