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医院工作安排,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定于2022年11月25日上午8:00恢复门诊、住院正常诊疗服务。
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
2022年11月23日
就诊须知:
1、医院实行全面实名制就诊,就诊患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及信息登记。
2、医院入口需严格落实“一看一测一查一问”。请所有来诊患者及陪人出具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并请出示来院当日零点以后新冠核酸标本采集记录(可未出结果),如无采集信息,需先行核酸标本采集后(无需等待结果)再进入院区。如检查发现健康码红、黄码时,按照《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健康码红、黄码处理流程》执行。
3、在院内请主动保持与他人之间的距离,尤其是在候诊、排队及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4、诊疗过程中要求“一人一诊一室”,其余就诊者在候诊区域等候,选择间隔座椅就坐,避免人群聚集。
5、住院病人持有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结果及来院当日核酸采集信息,办理住院手续;急危重症无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结果,患者及陪人可在“应检尽检”采样点留取标本后办理相应住院手续。
6、住院病陪人每天检测核酸,病陪人出现发热时立即采集核酸进行快检检测。住院患者非必要不设陪护,如确需陪护仅限一位家属陪同,陪人需固定,不得随意更换。
7、对所有7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省外人员接触史、14天内市外旅居史的患者及陪人,在“应检尽检”采样点加做一次核酸检测。
8、针对医院门诊、住院部及公共区域,在保洁人员原有基础上会额外增加消毒次数,并每天定时对电梯重点部位消毒。咳嗽或打喷嚏时请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用过的一次性口罩请放入黄色医疗垃圾桶内,不要随意丢弃。
9、积极配合医务人员调查询问流行病学史,如有就诊者瞒报、漏报、谎报流行病学史等情况,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传播危险,依法追究其责任。
温馨提示:
1、胃镜、支气管镜、病房肝弹性检测暂不开展。
2、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谢绝探视!
3、复工复诊≠防疫放松,在此期间,我们仍需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好自身防疫。
4、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建议您多通风,勤洗手,常消毒,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5、其他未尽事宜或安排变更,请以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和说明为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